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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9:00嘉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刘霞;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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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4:30嘉宾: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副市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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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2024泰州水城水乡旅游季开幕时间: 2024年4月5日(星期五)19:30嘉宾: 市委副书记、市长万闻华,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张润钢,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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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预告【预告】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峻峰谈“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泰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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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0-23 13:00:00嘉宾: 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沈峻峰,泰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夏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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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8-12 13:00:00嘉宾: 泰州市副市长 周小慧, 泰州市民政局局长 李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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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5-10 13:00:00嘉宾: 泰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宇轩
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答: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共 41种分为三类,参保人员可以持相关诊断证明或病历资料至兴化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申请备案,经备案认定后,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兴化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500元),超出起付标准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退休人员基于上述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已办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兴化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暂按75%执行。设立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年度限额标准,一个结算年度内超出限额标准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年度统筹基金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5000元,二类慢性病8000元,三类慢性病15000元,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按三类慢性病限额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