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就业社保
就业社保类知识问答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1-05

答: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