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5月8日后新录用首次来泰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实体经济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可以申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500-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其中:本科毕业生5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