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要达到5个以上,有一定数量的会员、固定的住所、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最重要的是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批文。具体的登记材料(电子版)可到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二楼民政局窗口申领,电话:0523-8689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