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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类知识问答

请问兴化市困境儿童有哪些基本医疗救助?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2-08

答:困境儿童,是指户籍在本市且年龄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安全、生存和发展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根据《兴化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办法》,享有以下基本医疗救助。

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一级和二级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财政资金全额资助。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部分按照85%给予救助,每月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200元,全年不超过5000元。

3.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社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部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100%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按照85%救助;一级和二级残疾儿童、经临时救助的重病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按照70%救助。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原则上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建档立卡的儿童在县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

4.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将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困境儿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为5000元,各分段报销比例较一般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

5.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明天计划”“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泰州市牵手困境儿童福彩慈善保险”项目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梯次减轻费用负担。鼓励社会慈善组织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者补充保险。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困境儿童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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