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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类知识问答

兴化市残疾人保障政策有哪些?
信息来源:兴化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14

答:1、重残生活补助。对持有肢体、精神、视力、智力四种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级且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城乡低保标准全额享受。城乡重残按每人每月710元补助。无固定收入、等级为三、四级的精神、智力残疾人,享受20%城乡低保标准的补助。

2、0-15岁以下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本市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年龄在15岁以下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残疾、孤独症、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脑瘫、多重残疾有功能重建潜力的,有意愿的均可申请参加康复训练。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3、残疾人托养服务。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16至6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的肢体、智力残疾人和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重度精神残疾人。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经相关机构评估认定适宜机构托养,且残疾人家庭为低保户或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帮扶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可以申请托养服务。生活费用(指吃、住由省市财政给予补助。

4、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持有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申请办理免费乘车兴化通IC卡(以下简称“爱心卡”),享受免费乘坐兴化市内公交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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