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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类知识问答

户籍在姜堰区的,如何申报困境儿童?
信息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6-21

答:(一)线上申报。关注“江苏姜堰”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救助申请”,按提示填报真实信息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照片:(1)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儿童近期免冠照片;(2)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3)儿童父母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法律文书;(4)儿童父母失踪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法律文书;(5)儿童父母服刑或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6)儿童父母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儿童失联父母查找情况回执单》,或经民政部门查验确认的《儿童父母失联情况认定表》,或人民法院关于监护权确认(变更)的法律文书;(7)儿童或其父母重残的,应当提供残疾证;(8)儿童或其父母重病的,应当提供省内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9)视儿童或所在家庭实际困境情况,其他需出具的证明。

(二)线下申报。社会散居困境儿童的监护人或亲属,在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向儿童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同线上申报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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