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是指:(一)政府补贴对象。具有姜堰区户籍、并居住在我区范围内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等四类对象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或70周岁及以上的自理老人。(二)政府普惠对象。具有姜堰区户籍、并居住在我区范围内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申请,经村(居)受理初审、镇(街道)复核审查、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区民政局审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