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区对在读高中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 |
|
|
![]() 答:从2020年秋学期起,根据姜堰区《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暂行办法》(泰姜政办[2020]33号)》精神。 1.对具有姜堰区户籍和姜堰区普通高中学籍的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和困境儿童(孤儿)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补助政策,在享受现有的国家资助基础上,增加免收项目3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和免作业本费),对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增加免收学费。 2.对具有姜堰区户籍和姜堰区普通高中学籍的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和困境儿童(孤儿)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将助学金标准从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提高到4000元。 3.分三年将助学金资助面从省规定的10%扩大到40%,将更多的家庭经济一般或次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扩面补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