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姜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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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注册在本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工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农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三)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 (四)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农业企业不低于5%; (五)每年至少承担(申报)一项省、市、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或自主科技计划项目(需在区科技局备案),并能按时完成承担任务; (六)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有创新的企业经营机制,具有形成独立核算实体的条件; (七)依托单位(企业)领导重视工程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八)初步建立了中心组织体系,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目标和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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