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学校就读。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2.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泰州市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在泰有效营业执照;
4.家庭户口簿;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6.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