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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类知识问答

姜堰区的孕产妇可以获得哪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信息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20

答:孕产妇于孕13周前持个人身份证到当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可享受如下免费服务:孕早期健康管理、孕中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卡、对孕妇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提供一般体检、妇科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中医药保健、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

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享受1次随访,提供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

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各享受1次随访,对孕产妇开展自我监护方式、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中医药保健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产后访视:产妇出院后1周内为其提供家庭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产妇产后42天进行健康检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提供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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