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公安司法
公安司法类知识问答

请问在海陵区开办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信息来源:海陵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6-08

在海陵开办个人律师事务所需提供下列材料:

1.律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律所章程

3.设立人简历

4.设立人与原所解除聘用关系和原所出具的结清财务、业务、卷宗交清证明

5.退伙证明(在原所为合伙人的)

6.省辖市司法局出具设立人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证明

7.住所证明

8.资产证明

9.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

10.承诺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