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答问知识库 > 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类知识问答

姜堰区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多少?
信息来源:姜堰区
发布日期:2020-05-14

答: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最高费用限额(6万元)以下部分:在泰州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1.5万元以内的部分,按医院等级分不同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5%,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1%;1.5万元以上至9万元的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6%,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5%。转泰州市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统一报销88%。退休(职)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最高费用限额(9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95%,且上不封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