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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公安局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十条措施》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2-05-0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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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各部门:

《泰州市公安局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十条措施》已经市局主要领导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政务服务管理支队。

 

 泰州市公安局

 2022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公安局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厅加强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尽最大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公安服务,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助力复工保产,提升泰州产业能级,制定措施如下:

1. 开通线上“企业直通车”。在“泰州公安微警务”微信服务号开通“企业直通车”专栏,作为全市公安机关线上接受企业诉求总入口,提供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服务。及时受理、答复企业提出的办事需求、线索反映、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预约办事、绿色通道、政策解读、警企互动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发展中遇到的涉及公安机关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2. 推行企业办事“前置辅导”。围绕企业常办的车辆转移登记、车辆抵押及解除抵押、车辆禁区通行证、危化品购买及运输许可、金融业安防建设许可、保安业旅馆业设立许可等,在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公安专区、车管所设立“企业服务专窗”,提供受理前的申请辅导,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最优解决方案,指导企业完善申请材料,确保一次申请成功。对因疫情防控无法现场指导的,公布服务电话,提供电话辅导、线上辅导。

3. 优化企业“公章刻制”服务。对新开办企业,加强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部门衔接,推行企业开办信息共享,督促刻制企业压缩公章刻制时间,新设立企业公章刻制在备案后2个小时内交付(特殊章体除外)。推广企业电子印章,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试点建设电子印章,推动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各领域应用。

4. 提供“无犯罪记录”批量查询。在保障公民隐私及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发挥公安大数据优势,为企业提供财务、仓储保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犯罪记录查询服务,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帮助企业稳岗复产。50人次以内的查询,1个工作日办结。

5. 优化企业招才引智户政服务。对企业一次申请5人以上居住证的,简化办理流程,由属地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帮助外来人员享受“同城待遇”。疫情防控期间居住证到期的,有效期限延长至本地疫情管控结束后30日,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时限连续计算。鼓励企业员工在泰落户,精准宣传落户政策,提供落户网上预受理、预约办理服务。引导落户人员向相关职能部门申领“购房券”、创业补贴等。

6. 优化境外人员管理服务。为生物医药、船舶制造、汽车制造等“专精特新”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境外人员签证办理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在泰企业工作的境外人员及家属,提供长期居住、工作签证等“一站式”服务。优化“互联网+出入境”服务,在“泰州公安微警务”开通并提供“赴港澳商务网上登记备案”。

7. 简化企业信用等级修复流程。对因行政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级降低的,直接向属地派出所提出修复申请,经市县公安机关审核符合修复条件的,提请市信用办修复。公安机关审核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对影响招投标等紧急情形的,急事即办。同时,推行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企业同步送达信用修复指南。

8. 实行企业检查“无事不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公安机关日常监管的企业,全部纳入泰州公安“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系统整合不同检查类型的层级、频次、要求,实行联合检查、综合检查,一次检查满足不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不同警种、部门的多头检查、交叉检查、重复检查,在保障企业安全的同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9.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以“老字号”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医药类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采取派驻联络员等形式,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发现掌握相关线索。重点打击疫苗、检测试剂、医疗器械制假售假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0. 强化内部服务监督。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涉企执法行为,畅通公安机关涉企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做好涉企投诉的核查反馈。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涉企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提高服务企业的效能。强化政务服务评价监督,开展窗口服务“好差评”和网上服务评价“全覆盖”。

 

附件:“助企纾困十条措施”任务分解

“助企纾困十条措施”任务分解

1. 开通线上“企业直通车”。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在“泰州公安微警务”开通相关专栏,落实专人加强平台值守,根据企业诉求分类处理,所有诉求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回复。各地及警种部门分别明确联络员,根据政务服务管理支队转交诉求,研究提出答复意见,一般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对确实无法办理的,要做好政策法规说明和解释工作。

2. 推行企业办事“前置辅导”。政务服务管理支队督促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公安专区、交警支队督促市县两级车管所开设“企业服务专窗”,公布服务电话,为企业办事提供申请前辅导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完成申请材料准备。

3. 优化企业“公章刻制”服务。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加强与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处对接,及时掌握“全链通”企业开办信息,会同治安部门加强印章刻制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提高公章备案、刻制、交付效率。科技处、治安支队根据电子印章制作需求,协调省厅治安总队向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提供印章信息系统内实体印章章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政务服务中,认同电子营业执照及配套电子印章的效力。

4. 提供“无犯罪记录”批量查询。科技处做好“全国犯罪记录信息系统”在警综平台的接入及各派出所系统授权。派出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提供查询申请表、委托书等,用工企业持被查询人的书面委托,至所在地派出所批量查询。泰州公安微警务“企业直通车”专栏提供预约服务。

5. 优化企业招才引智户政服务。治安支队优化《居住证》申领条件及流程,对企业集中申领的,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企业用工证明即可。对《泰州市户口迁移准入登记规定实施细则》有关落户规定进行解读,制作宣传海报交各派出所在企业员工集中居住地张贴,并通过“平安泰州”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进行精准宣传。派出所发放户口簿时,向落户人员同步发放人才招引政策宣传资料。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在“泰州公安微警务”提供户口迁移(落户)预受理、预约办理、进度查询通道。

6. 优化境外人员管理服务。出入境管理支队在现行政策范围内,按照服务企业、特事特办的原则,提供境外人员签注绿色通道,加强跨部门联办。安排人员加强微警务后台值守,及时办理相关网上备案。

7. 简化企业信用等级修复流程。政务服务管理支队牵头建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信用修复沟通联系渠道,与市信用办保持密切联系。制定下发企业信用修复指南。

8. 实行企业检查“无事不扰”。治安、交警、内保、网安、禁毒等需对企业进行常态化检查的警种部门,分别梳理确定检查民警、被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频次、检查内容;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对“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相应调整。

9.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食药环侦支队指导各地梳理确定本地重点企业名录,逐一明确联络员,指导企业做好防范及维权。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及时公布侦办的有影响的典型案例。

10. 强化内部服务监督。督察支队开通涉企服务举报电话,对政令不畅、执行市局服务措施不力的单位和民警,开展督察问效;在全市窗口全面推行服务评价。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在“泰州公安微警务”等网上服务渠道开通“服务评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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